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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社保系统无法显示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情况说明

发布时间:2017-08-09 08:26:2210048 次

各位员工、用工单位、委托代理单位:
我单位为单位员工、派遣员工及委托单位的员工在包头市社保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。根据《关于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内人社发〔2016〕6号文件,从2016年1月起,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依据本单位工资总额、参保人数和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核定,自治区有关部门于2016年8月17日对于社保核心三版系统进行了相应更新,更新后的社保系统养老保险于2016年9月开始无法显示每个人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。
我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时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均及时足额缴纳,无任何欠缴的情况,请大家放心。
个人缴费查询可到包头市劳动大厦(建华南路)社保大厅1楼38号窗口。
特此说明。

包头高新人力资源派遣有限责任公司
2017年8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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